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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吴佑平 预审:章瑜 发布日期:2013-05-14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发〔201316


关于开展第八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倡导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加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师发[2005]8号)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八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兢兢业业。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两年来(20112月—20131月)完成本科教学额定工作量,且不低于本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学生普遍欢迎,近两年每学期学生课堂教学测评成绩在本学院前20%,且不低于80分。

4.能充分发挥教书育人功能,善于把指导专业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品德、心理健康问题及其它具体困难。

(二)“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2.热爱教育管理工作,注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精通本岗位业务,办事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规律,对学校和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善于提出合理化建议。

3.能够在履行管理岗位职责中体现育人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严格管理之中,关心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4.遵纪守法,勤政廉政,严于律己,务实高效,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三)“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乐于奉献,爱校如家。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业务能力强,能自觉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

3. 坚持以人为本,自觉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态度端正,待人热情、耐心,受到师生员工好评,善于在优质服务中育人。

4.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

二、组织领导

1、“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在校党委常委会领导下成立评审工作组;校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作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校工会承担办公室具体工作(见附件3)。

2、各院级党组织成立“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由59人组成,其成员为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和二级教代会执委,院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

2.以院级党组织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5%比例推荐,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离退休教职工推荐指标单列(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全校各单位共推荐41名候选人,由学校评审组差额评选出30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基层党组织推荐:56 5月26。各院级党组织布置评选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徽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小组会议,对照评选条件,确定“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2.报送候选人材料:63 6月7,向校工会报送“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事迹应围绕评选类别,侧重“育人”方面,注意抓典型事例,要求事实准确,文字简练,一般不超过2000字,可附支撑材料。

3.学校组织评审:6月上旬,学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组织评审,确定第八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名单,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并报校党委批准。

4.表彰奖励:教师节期间,学校召开第八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有利于促进我校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新格局的形成,希望各院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2.坚持评审标准。各院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三育人”工作条例和评选条件,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保证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导向性及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向基层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近4年来已获得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作为候选人推荐。

3.营造舆论氛围。学校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以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提升教育工作者的育德意识和育人能力,不断开创我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新局面。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第八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安徽师范大学第八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安徽师范大学第八次“三育人”评审工作组名单   

 4.《安徽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师发[2005]8号)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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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吴佑平 审核日期:201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