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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常委、经审委学习全总经费管理新政策

编辑:吴佑平 预审:章瑜 发布日期:2018-01-24

近日,校工会举办工会经费管理业务培训会,校工会常委、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财务人员、工会专职干部等参加了会议。

校工会主席赵红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认真阅读了全总在“工会经费支出”方面的新条款,特别是“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关于“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的条款。赵红指出,最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应该是对近几年来安徽师大工会在实际工作各方面的肯定回应,也是对今后各项工会工作更加“以人为本”的服务体现。

与会人员探讨中认为,全总1215日出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体现了工会经费一贯坚持的遵纪守法原则、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更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关心,把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在操作层面上有了更加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特别是第三章明确提出:“节日普惠慰问中,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方式发放”、“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业务支出中可以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等等。

对照政策结合工作,大家谈到,校工会经费执行情况良好,全年工会经费使用切实遵照了全总要求的“勤俭节约、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校工会大额经费使用均通过校工会常委或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每年年初的校工会经审委会议,已成为学校工会的会议制度之一,所形成的《会议纪要》指导工会全年经费工作,体现了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审核者:吴佑平 审核日期:201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