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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为在职女教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

编辑:吴佑平 预审:章瑜 发布日期:2008-10-10

为了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校工会女工委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安徽办事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省教育工会皖教工字[2005]20号文件精神,在“三八”期间开展了“关爱健康,拥有幸福”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活动。互助合作保险计划本着自愿的原则,互助互济性的优势关注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以缓解女教职工中因患女性特殊疾病后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减轻经济压力和安慰为目的。活动开展以来,在各分会、女工委员的积极广泛宣传发动下,截止2008年320日我校共有229名女教职工参加了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互助合作保险计划。校工会女工委及时上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安徽办事处,办理投保手续,扎实地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审核者:吴佑平 审核日期:201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