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发〔2014〕29号
关于表彰第二批安徽师范大学 “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等的决定
各学院、各单位:
自2013年学校成功开展首批“职工小家”创建以来,相继涌现出了又一批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为内容,以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以构建和谐校园为根本,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建设“职工小家”工作中,特色明显,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建设“职工小家”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校工会工作新发展、新突破。根据《安徽师范大学“职工小家”建设考核及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师发〔2014〕23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职工小家”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师教工〔2014〕11号)精神,学校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第二批申报单位进行了考评验收。经研究决定:授予教育科学学院分工会“安徽师范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授予附属小学等6个分工会“安徽师范大学先进职工小家”荣誉称号;授予政治学院等2个分工会“安徽师范大学合格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同时号召学校其他分工会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职工小家”建设为抓手,因势利导,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继续推动“职工小家”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服务力、创新力,为学校事业发展再做新贡献。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合格职工小家”名单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模范职工小家”、
“先进职工小家”、“合格职工小家”名单
模范职工小家: 教育科学学院分工会
先进职工小家: 附属小学分工会、法学院分工会、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工会、传媒学院分工会、体育学院分工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合格职工小家: 政治学院分工会、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审核者:吴佑平
审核日期:20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