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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民法典》宣讲,学法守法建设“民主之家”

编辑:吴佑平 发布日期:2020-10-10

“关注时代焦点,学习盛世法典”。 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由此诞生。为更好学习《民法典》的条文,弘扬其中的立法精神,更好地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与焦点,提高学生的知识储备,法学院师生结合专业特色与实际,积极开展学习和宣讲,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氛围,促进学院民主管理,不断提高院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参与《民法典》起草,“当代民法史活化石”校友金平教授三次参与民法典起草工作。金平教授作为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了我国第一、二、三次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以金平的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学成就奖”,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1945年,金平教授考上了成立于抗战中的安徽学院。不久,因战争停办的国立安徽大学复校(即安徽师范大学前身),金平教授转入法律系,从此结缘法律70余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校杰出校友,著名民法学家金平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教授合作,为此次安徽日报理论版专版特别撰写了《民法与社会文明》一文。文章从民法文明属于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促进社会文明、中国民法典助力社会文明的制度体现与影响三个层面,层层推进论证了民法典的颁布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不但会对中国法治强国梦的实现产生重大推动作用,而且会对中国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和社会文明的强化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开展专题讲座,法典理念精介绍。67日,由学院民法老师李胜利主讲的“《民法典》学习讲座”于腾讯会议平台线上举行。学院1819级全体同学积极上线聆听。李胜利介绍了《民法典》颁布的具体时间和重要历史意义。他指出《民法典》的出台是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世之举。他从“现实需要”、“重大举措”、“客观要求”和“必然要求”的四个角度切入,深刻阐述《民法典》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民法典》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添加了“绿色、生态、环保”的独特色彩。”他用宏观变化、中观变化和微观变化来解释民法典体系结构与主要内容的改变,并借此机会提醒同学们要重视《民法典》所解决的问题,号召法苑学子更加细心严谨地学习研究《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法学院师生将充分发挥专业特色,扎实推进《民法典》的研究学习,努力做一个素质全面、知识扎实的法律人。

创新研究发表,王宇松、张素凤副教授《安徽日报》发表理论文章。616日,安徽日报理论版推出“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专版,刊发了我院王宇松副教授《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理论创新》和张素凤副教授《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的文章。《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理论创新》一文从民法典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汇集民众意见和智慧、成功创新民法典立法体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优化重构民事主体制度和财产权制度、成功打造绿色法典五个方面,阐述了新中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民法典所具有的中国特色和重大理论创新。《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一文从人格尊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生态文明、人际关系和睦四个方面,阐述了民法典将会给我国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助力我国人民走进新的美好生活时代,体现了党和国家力争为人们美好生活创造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目标和决心。

法治建设宣讲,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教授应邀做客法苑讲坛9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专职委员胡云腾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奚玮教授主持,学院教师、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场听课、学习。胡云腾教授围绕“两高一部颁发地有关正当防卫制度地指导意见”详细的讲授了关于现阶段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如何更好地理解该制度。他首先从正当防卫制度的社会基础入手,向大家阐述了该制度的概说、立法发展、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及提出的理念等。接着,他从四个方面将指导意见与正当防卫制度的构成要件相结合,包括正当防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外延问题,讲述该制度的发展意义和现实存在的问题。随后,胡云腾教授讲授结合其自身司法实践、案例分析和现实存在的问题,将两高一部的指导意见中所做出的制度改革以及仍旧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度的剖析。

服务社会法治建设,承办《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评估论证会。为进一步做好《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202097日至8日,由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芜湖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建的“芜湖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办、法学院承办的《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评估论证会在合肥市召开,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芜湖市公安局、芜湖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及省内知名法学专家参会,法学院副院长徐成文主持会议。与会人员本着易懂、易操作、遵循上位法的原则,对《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初稿)》的体例、条款内容、语句表述以及合法性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全面论证,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意见。为推动芜湖市地方法治建设和民生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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